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调剂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调剂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采用“学信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网址如下:https://bm.chsi.com.cn/ycms/stu/,并以“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运用面试考核手段。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第一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00-12:00,视生源情况,我校将另行公布后续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前,考生应向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调剂资格要求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复试前上传到面试系统中,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经核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复试。
其中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提交学生证(完整注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6年9月1日前取得)。
4.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基础学历证明和学历水平证明材料。
6.《滁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滁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滁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滁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见关于做好滁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准备的温馨提示https://yjszs.chzu.edu.cn/2026/0323/c18303a341039/page.htm);
7.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应在复试前,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同时,考生应当根据报考学院复试办法的要求,提前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复试系统中的考生联系方式为考生报考时填报,如有错误或更换请提前联系报考学院。
3.进入候考室
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指定的候考室进行报到,确定网络复试顺序。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无故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参加复试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学校与各学院考务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务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五、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附件2)。
注意:
1.考生须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房间内的网络信号质量必须满足视频通话的需求。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
2.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手机应设置好电话“免干扰模式”。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提前安装学信网远程复试软件并熟练操作。考生必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学院。
4.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确保五官(眉眼耳鼻口)清晰可见,避免头发或饰品遮挡,便于身份核验。
5.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站立、手持手机、环绕360度,无死角展示复试场所周围环境。
6.复试时,考生上半身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考生不得使用耳机(包括有线和无线耳机)。面试过程中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如系统或网络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刻和学院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7.另准备一部电话,用于应急联系。
六、考生违规处理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滁州学院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截屏、直播等,不以任何形式保存或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七、咨询与监督方式
滁州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50-3512087、3512339;邮箱:yjszs@chzu.edu.cn。
监督电话:0550-3512355,邮箱:jiwei3512355@chzu.edu.cn。
滁州学院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