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统计时间: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2.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按照《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教师工作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人〔2024〕39号)中相关规定(附件1)执行。
二、工作程序
1.导师如实填写《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申报表》(附件2)。
2.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统计、核算本单位导师申报的研究生培养工作量,并填写《XX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表》(附件3)。
3.研究生处对各单位工作量统计结果进行复核。
4.研究生处将核查无误后的《XX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表》(附件3)反馈给各学院,经导师本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核定本单位导师的研究生培养工作量,保证统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2.培养非本学院研究生的导师,材料需递交至学位点依托学院审核。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XX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为excel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处320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李老师0550-3512087
研究生处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