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研究生处时间:2025-09-23浏览:14

各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依法保护研究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决定开展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复查对象

2025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复查时间

从新生入学起至2025930

(三)复核工作内容及办法

1.身份信息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等逐一比对核查,严格执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五对照”,存疑者需及时向研究生予以说明。

2.档案材料审核。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认真查验新生自带档案的密封状态,对报到时未提交档案的新生,及时跟踪档案的流转状态,接收时予以查验。认真核对考生大学档案、党团关系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比较报到前后填写表格字迹是否一致等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对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新生要重点核对。

3.新生前置学历检验对所有已入学报到新生进行本科学历查验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通过逐一查验研究生新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查是否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身心健康复查结合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结果认研究生新生身心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并通报研究生。在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个人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学院应及时上报研究生进行协调处理。

(四)复查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成立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

2.对在复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无误,并做好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留存备查。

3.于9月30日前将《滁州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处。对存在异常情况的,报学校审议后处理。

、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

(一)工作内容

各培养单位辅导员组织研究生本人认真核对《滁州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纸质)中的各项学籍信息。若信息有误,需将错误信息标出,在“更正栏”中填写上正确信息并签名确认,信息无误者直接签名确认。

(二)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学籍电子注册关系到研究生入学资格认定和毕业学历电子注册,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要高度重视,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有关数据和信息的核对。若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有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辅导员校对、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3512087。

附件1:滁州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docx


研究生处

2025922日


通讯员:李晓盼;初审:詹歌;终审人:诸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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